为了推进我市建设科技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大型骨干会员单位的作用,菏泽市建设科技协会设立两个专业委员会。设置办法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菏泽市建设科技协会建筑门窗专业委员会。
(二)、菏泽市建设科技协会中空玻璃专业委员会。
(三)、菏泽市建设科技协会预拌混凝土专业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与理事会的关系
根据我市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专业委员会为协会的内设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可独立开展工作,协助协会做好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理事会决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增加和撤销。
三、工作任务
专业委员会应在每年年底前制定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报协会秘会处,并根据理事会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为:
(一)、在本专业内积极宣传协会的性质、宗旨,推广先进的工作办法、技术和经验;
(二)、协调本行业业务活动的开展,维护行业秩序,制止各种不正当竟争行为;
(三)、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本专业内的理论与技术培训;
(四)、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产业调查与研究、专业理论研究;
(五)、根据本专业需要进行国内外交流。
四、日常运作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专业委员会不设专门分支机构,设专人上下联络,开展业内活动。
五、负责人的聘免
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本专委员会共同推举人选,经会长提名,理事会聘免。
六、经费
专业委员会不设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纳入协会统一管理。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活动盈余30%上交协会,70%留与各专业委员会支配。 |